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学生跨学科融合学习,着力培育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今年继续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1.微专业是指聚焦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打造跨学科、跨专业、小而精、专而新、强应用的核心课程群。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学工作。微专业名称应与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名称不同,以体现急需紧缺、跨学科或职业能力发展的需求。
2.微专业主要面向中高年级学生开设,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可获得相应微专业证书。
二、申报重点
1.围绕深海深地科技、生态文明建设、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大战略和科技发展需要,建设相关微专业。
2.深入分析自然资源等行业人才需求、湖北省等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国际就业、新业态就业等新趋势,聚焦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融合,建设相关微专业。
3.立足自身学科优势、交叉融合其他学科,建设相关微专业。
4.满足学生成长所需多元化、个性化诉求,重构相关知识、能力、素质体系,建设相关微专业。
5.具体可参照微专业建议建设方向(已发纸质档)。
三、申报要求
微专业由牵头单位负责申报,鼓励跨单位组建团队。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与现有本科专业有明显差异;鼓励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聚焦学科发展前沿方向,突出学科专业交叉复合。
2.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在教学和学术上均有较高造诣,熟悉微专业发展方向,能够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组织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全面负责微专业课程建设。
3.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应为某一领域所需的特色课程群,每门课程教学大纲齐全。鼓励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线上课程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注重教学数据的迭代应用,根据学情反馈动态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实施,提升教学效能。
4.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3-8门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为6-15学分,突出实践教学考核权重,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一个学期总学时(含实践)不超过104学时,理论课单门课程不超过48学时。
5.开设单位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6.微专业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建设,鼓励组建“高校+企业”双导师团队,将企业需求“前置”到课堂,企业导师深度参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过程,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特别是当前就业质量不高、专业对口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要采取与新就业方向相关企业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共建微专业。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微专业建教学团队。
7.微专业应主动做好优质资源共享工作,与相关高校建设优质共享“微专业”资源平台,共同推动微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更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要求。
四、已申报未开设的微专业
2025年已申报的微专业,除已开设的无人机测绘与遥感、智能计算、智慧应急技术与规划等3个微专业外,其他未开设的微专业可以按照国家战略、行业发展及学生需求等新的因素再次提交优化后的微专业材料,材料要求与新申报的微专业相同。
五、材料提交
牵头单位需填写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1)、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和微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4)。请各单位于6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jck@cug.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同时送至本科生院教育改革与专业建设办公室(老行政楼306)。
联系人:龚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7885006、67884019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