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本科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bevictor伟德官网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等工作要求,bevictor伟德官网将开展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一)补偿代偿对象
2026年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补偿代偿标准
1.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
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本科毕业生在读本科之前在校读了一年预科,补偿代偿教育阶段为本科,不包含预科。
2.补偿代偿方式的选择
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在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补偿代偿的金额上限
每生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三)申请条件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 年以上(含 3 年)。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 4 方面的要求。其中,“ 区域范围 ”和“工作地点 ”都是对毕业生实际工作所在地作出要求,“ 区域范围 ”限定所在地的省市级区划,“工作地点 ”限定至乡镇(街道)级区划。
1.工作时间
(1)到岗时间
到岗时间指基层单位就业的时间,学生需毕业当年去基层单位就业。若学生 1-10 月毕业,需当年 12 月 31 日前到岗;11-12 月毕业则可放宽至次年 2 月末前到岗。
(2)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指在基层单位的服务年限。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 3 年的不予批准。由于就业单位规定签约周期为 1 年一签或 2 年一签(如“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 ”),无法一次性签订3 年以上(含 3 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应服务工作年限。
(3)其他说明
学生毕业时初次就业非基层单位的,解约后当年再就业基层单位,符合工作时间要求。如 7 月毕业,8 月就业非基层单位后离职,当年 12 月 31 日前再就业基层单位的,符合条件。
2.区域范围
补偿代偿的区域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不包括“ 国家级新区 ”。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省(区、市) | 分类 | 全部 区域 符合 | 部分 区域 符合 | 全部区域不符合 (除海岛) | 备注 |
1 | 河北 | 中部地区 | | 是 | | 其中雄安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2 | 山西 | 中部地区 | 是 | | | |
3 | 吉林 | 中部地区 | | 是 | | 其中长春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4 | 黑龙江 | 中部地区 | | 是 | | 其中哈尔滨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 ”,不符合 |
5 | 安徽 | 中部地区 | 是 | | | |
6 | 江西 | 中部地区 | | 是 | | 其中赣江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7 | 河南 | 中部地区 | 是 | | | |
8 | 湖北 | 中部地区 | 是 | | | |
9 | 湖南 | 中部地区 | | 是 | | 其中湘江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0 | 海南 | 中部地区 | 是 | | | |
11 | 内蒙古 | 西部地区 | 是 | | | |
12 | 广西 | 西部地区 | 是 | | | |
13 | 重庆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两江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4 | 四川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天府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5 | 贵州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贵安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6 | 云南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滇中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7 | 西藏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不符合 |
18 | 陕西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西咸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19 | 甘肃 | 西部地区 | | 是 | | 其中兰州新区属于“ 国家级新区”,不符合 |
20 | 青海 | 西部地区 | 是 | | | |
21 | 宁夏 | 西部地区 | 是 | | | |
22 | 新疆 | 西部地区 | 是 | | | |
23 | 新疆 兵团 | 西部地区 | 是 | | | |
24 | 北京 | 东部地区 | | | 是 | |
25 | 天津 | 东部地区 | | | 是 | |
26 | 辽宁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鞍山、抚顺、本溪、锦州、营 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 ”,符合;沈阳市康平县、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属于“艰苦边远地区 ”,符合。 |
27 | 大连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瓦房店市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
28 | 上海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闵行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
29 | 江苏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徐州、常州、镇江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符合 |
30 | 浙江 | 东部地区 | | | 是 | |
31 | 宁波 | 东部地区 | | | 是 | |
32 | 福建 | 东部地区 | | | 是 | |
33 | 厦门 | 东部地区 | | | 是 | |
34 | 山东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淄博、枣庄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 ”,符合 |
35 | 青岛 | 东部地区 | | | 是 | |
36 | 广东 | 东部地区 | | 是 | | 其中韶关、茂名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 ”,符合 |
37 | 深圳 | 东部地区 | | | 是 | |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 内蒙古自治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需填写国家行政区划或具体至某师某团某农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实际工作地点位于黑龙江垦区内农场、林场的,符合工作地点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的盟、州、地区等为地级市级行政区划,旗为县区级行政区划,苏木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
(2)西藏自治区
实际工作地点在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城关区所属街道、堆龙德庆区所属街道、达孜区德庆镇以外的其他所有地区)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详见第 8 页,下同)以外,均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
(3)海域各类岛屿
实际工作地点在我国海域各类岛屿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以外,均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海域各类岛屿均具有唯一确定的行政区划(具体到县区级),参考国家公布的《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规范完整填写海岛所在行政区划和标准名称。海南省应视为省级行政区划而非海南岛,海南省各县(区)下属岛屿为本说明所指海岛。
(4)沙漠、戈壁、矿场等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沙漠、戈壁、矿场等地区的,除从事非艰苦行业工作以外,均符合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条件,予以批准。
3.工作地点
实际工作地点是指毕业生绝大多数时间的工作所在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相对长期的,而不是因项目、出差、调研和帮扶等短期临时的工作地点;二是区别于工作管辖区域、服务范围;三是区别于就业单位的办公地址。实际工作地点按照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务必具体到乡(镇、街道)。格式一般为 xx 省 xx 市 xx 县(区)xx 乡(镇、街道)xx 。
按照区域类型以及位置划分如下:
区域类型 | 实际工作地点 | 是否符合 | 备注 |
不设区(县)的地级市 | 非市政府驻地乡(镇) | 符合 | |
市政府驻地乡(镇) | 不符合 | |
辖区内街道 | 不符合 | |
地级市辖区(设乡、镇或街道) | 非区政府驻地乡(镇) | 符合 | |
区政府驻地乡(镇) | 不符合 | |
辖区内街道 | 不符合 | |
省直辖县、地级市辖县、县级市(设乡、镇或街道) | 非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 | 符合 | |
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 | 部分符合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符合。 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符合。 |
不设乡(镇、街道)的区(县) | 区(县)全域 | 符合 | |
(1)县政府驻地的乡(镇、街道)
实际工作地点位于省直辖县、地级市辖县、县级市(设乡、镇或街道)县政府驻地乡(镇、街道)的,除在以下特殊工作单位及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工作外,其余均不予批准。
①特殊工作单位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农村中小学、 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注:县属国有农(牧、林)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中心、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也符合要求。此处未提及的其他类似单位均不符合要求,如在县政府驻地的部队卫生院、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
②艰苦行业
中央单位艰苦行业包括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生产第一线指实际在基层一线、艰苦环境工作的,不包括短期调研活动。需重点审核《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工作证明》(详见附件1)。
(2)功能区
实际工作地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功能区的,应严格按照填写对应唯一确定的行政区划(具体到乡镇/街道) 。若实在无法确定,则将功能区按照同等级别行政区划审核,如 xx 省 xx 市 xx功能区,按地级市辖区审核,功能区内街道不通过,其余区内行政区划名称通过。
(3)工作地点流动
工作地点流动的,需重点审核《工作地点流动证明》(附件2)。若存在多个工作地点,每年需在符合基层就业条件的地点合计工作时长超过半年及以上,否则不予批准。
4.单位岗位
(1)非艰苦行业
从事金融、通讯、烟酒(原材料种植工作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工作的,属于非艰苦行业,不予批准。
注:通讯行业主要包括移动、联通、电信等,非艰苦行业不包括航空或铁路运输中除飞机及列车乘务外的其他工作(如机场机械维修)、电力、石油、天然气、邮政等行业。
(2)非县以下基层单位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高等学校等不属于基层单位,即使工作所在地符合要求,也不予批准。
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的就业人员主要指国家党政机关部门(除海关、出入境检查)的公务员(选调生),不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系统级别从上到下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厅局级机关下设总队,处局级机关下设支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
(3)二次分配单位
与就业单位签约后到所属二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的,均属于二次分配,需重点审核《二次分配证明》。就业时间及服务年限的审核以二次分配为准,而非与就业单位的签约时间及年限。如选调生、管培生等。
其中,选调生的《 二次分配证明》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bevictor伟德官网选调生,以下情形不予批准:一是毕业当年未去二次分配基层单位的;二是没有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部门、录用单位盖章认定。公务员(非选调生)正常提供《就业证明》,录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4)涉密单位
因单位涉密无法提供实际工作地址的,需重点审核《保密工作地址符合条件说明》(附件3),就业单位盖章确认。若涉密单位工作地点公开、不保密的,则正常审核。
(5)部队
在部队工作的,需重点审核《非现役军人证明》(附件4)。若为现役军人(如直招军官或直招士兵),不予批准;若为非现役军人,符合单位岗位要求。
(6)海上工作
海上工作人员是指长期在船舶(含国内河流船舶)、海域作业人员,不包括非长期海上工作的(如短期出海考察)。需重点审核《海上作业证明》(附件5)(海岛、工作船舶、海上作业平台等),明确工作船舶或海上作业平台名称,海上工作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7)海关、边境检查站
工作单位为县级海关、出入境边防总站,但实际工作地点为艰苦边远地区的驻点口岸、所属边境检查站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申请审核
1.学生申报
(1)系统填报
学生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以下均称“系统”),注册完成后登录,填报基层就业及学费补偿信息,按系统提示下载证明材料模板(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签字、盖章、上传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6)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3)注意事项
①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保证常用且准确;
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仅为学费金额,不含住宿费;
③除特殊情况除外,基层就业系统填报“就业地址”按照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务必具体到乡(镇、街道),需从系统中选择而非自行填写;
④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内容要填写完整,印章清晰,上传材料不缺页少页;
⑤与就业单位签约后到所属二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作的,均属于二次分配,就业时间及服务年限以二次分配为准,而非与就业单位的签约时间及年限为准。其中,选调生的《二次分配证明》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
⑥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请申请人加入各学院建立的基层就业QQ群(学院群号见附件8)。
2.学院审核
(1)系统审核
各学院审核人员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审核学生申报信息,有问题的退回学生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7)。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
(3)审核要求
学院要认真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符合基层就业补偿条件。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特别要注意审查“学费金额”是否正确,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所上传的材料齐全,签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填写完整。如填写不规范需退回学生重新填写;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
(4)材料报送
各学院审核结束后,需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9日交至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南望山校区西区奖助中心105前台)。
(四)资助款发放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后,各学院需及时联系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资助款以批复金额为准,分三年进行在职在岗确认、发放资助款。学生毕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各发放资助款的33%,第三年发放资助款的34%。学费补偿款直接汇款至申请人账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款发放至申请人账户,由本人自行办理还款。
二、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一)确认对象及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2024及2025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做好2025年毕业生第一次、2024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3.“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4.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毕业生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三)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
三、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一)申请条件: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中,基层就业初次申请或在职在岗确认未通过学院、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二)申请要求及时间安排: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 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6月11日前完成复核申请,学院于6月15日前完成复核审核并批量导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校奖助中心。
(三)待中央审核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的学生于9月6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8日前完成学院级审核。
四、2024及以前年度毕业生补充在职在岗确认
(一)确认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2024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可在系统补充申报在职在岗确认。
(二)确认要求。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补充提交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四)确认时间:2026年6月11日前完成。
(五)审核时间: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注意事项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生。
(二)未能在9月6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务必要在9月6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注意申报时间,并确保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联系人:白杨
联系电话:027-67883443
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3日